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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以固体废物减量化 、资源化 、无害化为主线 ,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发布时间 :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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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河北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美丽河北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统筹产业结构调整 、污染治理 、生态保护 、应对气候变化 ,协同推进降碳 、减污 、扩绿 、增长 ,以标志性行动全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 。

《方案》中 ,实施“无废城市”建设行动 。以固体废物减量化 、资源化 、无害化为主线,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提升再生资源高效高值化利用水平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强化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资源化利用 ,多点打造特色“无废”细胞工程 。严格危险废物源头管控 ,优化利用处置结构布局 ,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提升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健全完善制度 、技术 、市场 、监管四大政策体系 ,实现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全链条监管 。到2027年 ,全省各地“无废城市”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功能互补 、共享共治 、梯次发展的“无废城市”集群基本形成 。

《方案》原文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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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 、辛集市)人民政府 ,雄安新区管委会 ,省政府有关部门 :

《美丽河北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已经省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2月4日

美丽河北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 ,围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加快建设天蓝 、地绿 、水秀的美丽河北 ,结合实际 ,制定本行动方案 。

一 、行动目标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统筹产业结构调整 、污染治理 、生态保护 、应对气候变化 ,协同推进降碳 、减污 、扩绿 、增长 ,以标志性行动全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 。

到2023年 ,全省优良天数比率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持续改善 ,所有设区的市守住不退回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后十”的底线 ,25家钢铁企业以及其他重点行业35家重点企业完成环保绩效创A 。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0% ,国省考断面消除Ⅴ类 ,京津水源上游流域优良水体比例保持100% ,白洋淀水质巩固保持Ⅲ类 。近岸海域国控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保持全国领先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管控措施实现全覆盖 。“无废城市”建设全面展开 。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深入开展 ,白洋淀鸟类栖息地管理监测机制初步建立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新增4家以上 ,生态系统多样性 、稳定性持续提升 。碳资产价值核算方法学开发种类达到20个以上 ,碳资产价值实现机制初步形成 。排污权有偿使用全面推行 ,排污权交易种类进一步拓展 。

到2025年 ,全省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7%以上,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以下同) ,所有设区的市空气质量稳定退出全国“后十” ,全面完成钢铁 、焦化 、水泥 、平板玻璃 、建筑陶瓷 、火电 、垃圾发电7个重点行业265家重点企业环保绩效创A 。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2% ,国省考断面全面消除Ⅴ类 ,京津水源上游流域优良水体比例保持100% ,白洋淀水质稳定保持Ⅲ类 。近岸海域国控点位水质优良比例持续保持全国领先 。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受污染耕地管控措施覆盖率达到100% ,拟开发利用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或风险管控目标达标率100%,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管控措施覆盖率100% ,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区域考核点位Ⅴ类水比例控制在27.1%以下 。石家庄 、唐山 、保定 、衡水市和雄安新区“无废城市”建设不断深化 ,全省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白洋淀全域鸟类栖息地管理监测体制持续完善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引领作用进一步显现 ,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6.5%,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73%以上 ,湿地保护率达到44%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数保护率达到80% 。碳资产价值实现机制基本建立 ,价值实现规模进一步扩大 。配置科学 、运转高效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全面建成 。

到2027年 ,生态环境治理达到新高度 ,天蓝 、地绿 、水秀的美丽河北基本建成 。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所有设区的市空气质量在稳定退出全国“后十”基础上巩固提升 ,城市环境洁净度和城市竞争力显著提高,7个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保绩效创A全部完成 ,全省工业企业低碳转型 、绿色发展实现新突破 。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力争达到85% ,国省考断面全面消除Ⅴ类 ,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 ,京津水源上游流域优良水体比例保持100% 。白洋淀水质保持Ⅲ类并持续改善 ,生物多样性显著提升 ,建成全国美丽河湖 。近岸海域国控点位水质优良比例稳居全国前列 ,旅游旺季北戴河国考入海河流稳定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 、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优良比例达100% 、主要浴场海水水质稳定保持一类 ,沿海区域分批次推进美丽海湾建设 。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成效进一步巩固提升 ,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梯次发展的“无废城市”集群基本形成 。生态系统多样性 、稳定性 、持续性进一步提升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累计创建20家以上 ,全面完成36个自然保护区 、144个县生物多样性调查 ,白洋淀 、张承坝上地区 、燕山—太行山等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显著改善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碳排放资产化制度初步建立 ,碳排放 、排污权交易市场更加成熟 ,生态环境要素配置作用进一步完善 。

二 、重点任务

(一)实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退后十”行动 。加强重点城市污染治理和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力度 ,着力解决产业结构偏重 、能源结构偏化石 、交通运输结构偏公路等结构性污染问题 ,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 ,推动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境容量相匹配 。开展城市污染治理挖潜行动 ,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 。统筹推进城市建设 、生产生活各领域协同增效 ,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加强颗粒物(PM10) 、一氧化碳 、臭氧等重点污染物治理 ,强化区域联防联控联治 。〔责任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交通运输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以下均需各市(含定州 、辛集市)政府 、雄安新区管委会具体落实 ,不再列出〕

(二)实施细颗粒物(PM2.5)达标和重污染天气消除行动 。统筹节能 、减煤 、控车 、治企 、增绿 、抑尘 ,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 ,实施重污染天气消除 、臭氧污染防治和城市污染治理挖潜攻坚 。建立“三线一单”和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制度 ,推动产业结构深度调整优化 。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口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 ,加快煤炭减量步伐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到2027年 ,风电 、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1900万千瓦 。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 ,到2027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量的20%左右 。加强柴油车治理监管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 。加强扬尘综合治理 。抓好秸秆禁烧工作 。(责任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实施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行动 。深入推进钢铁企业环保绩效全面创A ,到2024年44家钢铁企业完成创A 。全面开展焦化 、水泥 、平板玻璃 、建筑陶瓷 、火电 、垃圾发电等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创A ,建立“一个行业一个创A标准 、一套技术指南 、一套政策支持体系 、一张创A时间表 ,一个企业一个具体实施方案”的“五个一”工作机制 ,强力推进超低排放改造 、无组织排放治理 、清洁能源货车替代 。强化政策激励 ,落实激励性绩效分级 、绿色信贷 、财税资金等支持措施 。加强科技支撑 ,加大先进适用环保技术研发应用 。(责任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国资委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四)实施地表水环境治理行动 。围绕白洋淀流域 、京津水源涵养区 、环渤海 、冀中南 、大运河等区域分区施策 、分类指导 ,推动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强化工业 、农业节水 ,合理建设再生水管网 ,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 。加强白洋淀 、衡水湖 、南大港等湿地保护 ,推进察汗淖尔生态环境保护 。着力恢复水生植被生物 ,开展重要水体“水下森林”建设试点 。深入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 ,加快消除冀中南区域国省考Ⅴ类断面 。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以重点排污口下游 、河流入湖(海)口 、支流入干流处等为节点推进人工湿地建设 。全面完成市政合流制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 ,同步实施雨污水管网混错接改造和破损修复 。完善城镇公共污水处理设施 ,加快乡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 。因地制宜开展水体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 ,持续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责任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 、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林业和草原局)

(五)实施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行动 。坚持“补水—治污—防洪”一体推进 ,着力打造清新 、灵动 、低碳 、美丽白洋淀 。全流域全面推行“六无”标准 ,加强汛期水污染应急管理 ,因地制宜建设河口生态湿地 ,提高水生态环境承载力 。优化水资源配置 ,完善多水源补水机制 ,推动上游入淀河流生态容量稳步提升 。选取唐河 、孝义河 、拒马河 、大清河部分河段构建入淀“绿脉” ,分类实施河流生态建设 。强化淀区污染治理 ,科学实施生态清淤和百淀联通工程 ,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提标改造和达标运行管理 ,开展城市庭院雨污分流改造 ,实施村落环境提升工程 ,严控面源污染 。增强白洋淀区域生态绿心作用 ,构建绿地 、湿地 、河流、公园等多元有机生境 。加强鸟类栖息地建设管理 ,强化水生生物保护 。(责任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林业和草原局)

(六)实施海洋综合治理行动 。坚持陆海统筹 、河海兼顾 ,推进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水质提升专项行动 。“一口一策”开展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 ,着力削减总氮排放 ,到2027年全面完成入海排污口整治任务 。强化海水养殖监管 ,促进海水养殖业绿色健康发展 。加强港口 、船舶污染防治 。推进岸线管护与修复 ,实施秦皇岛七里海退养还海 、金沙湾岸线修复以及唐山滦河口湿地 、曹妃甸海草床 、滦南湿地生态修复工程 ,保障海洋生态安全 。加强北戴河旅游旺季生态环境质量保障 。(责任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林业和草原局 、省交通运输厅 、河北海事局)

(七)实施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行动 。加强耕地土壤污染防治 ,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 ,整治历史遗留废渣 、尾砂 、冶炼粉尘等固体废物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防范工矿企业新增土壤污染 ,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严格管控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 。到2027年 ,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成效进一步巩固提升 。健全省级地下水环境监测网 ,加强地下水国控考核点位风险管控,持续推进“双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到2027年 ,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厕所改造 ,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 ,加强种植业和养殖业污染防治 。到2027年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 ,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责任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水利厅 、省地矿局)

(八)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 。加大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力度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实施北方防沙带 、太行山燕山绿化 、雄安新区千年秀林 、白洋淀上游规模化林场等重点工程 ,科学恢复林草植被 。持续实施“三化”草原治理工程 ,科学推进荒漠化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 。以自然恢复为主 ,人工修复相结合 ,推行森林 、草原 、河流、湖泊 、湿地休养生息 。优化大运河沿线生态空间格局 ,打造大运河绿色生态带 。推进燕山—塞罕坝国家公园建设 。加快滹沱河等重点河流湿地公园建设,高标准建设沿河生态走廊 ,打造“有河有水 、有鱼有草 、人水和谐”多彩景象 。在燕山 、太行山以及张承坝上地区等重点区域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加大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拯救力度 。完成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调查 ,开展塞罕坝 、白洋淀 、衡水湖等重要区域本底调查及监测 。加强衡水湖自然保护区管理与建设 ,加快打造国内示范自然保护区 。建立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体系 ,防治外来物种侵害 。(责任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 、省林业和草原局 、省水利厅 、省农业农村厅 、石家庄海关)

(九)实施“无废城市”建设行动 。以固体废物减量化 、资源化 、无害化为主线 ,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提升再生资源高效高值化利用水平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强化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资源化利用 ,多点打造特色“无废”细胞工程 。严格危险废物源头管控 ,优化利用处置结构布局 ,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提升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健全完善制度 、技术 、市场 、监管四大政策体系 ,实现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全链条监管 。到2027年 ,全省各地“无废城市”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功能互补、共享共治 、梯次发展的“无废城市”集群基本形成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科技厅)

(十)实施碳资产价值实现机制和排污权交易改革行动 。加快构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降碳产品方法学和碳排放基准值体系 ,加大降碳产品开发力度 ,实行以基准值为基础的碳排放抵消制度 。健全完善政府主导 、企业主体 、市场导向的碳减排项目开发机制 ,规范碳减排资产认定、登记和管理 ,运用区块链等先进技术提升数据科学性 、准确性和公允性 。鼓励开发碳金融产品 ,加快推动碳资产化 。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 ,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 ,开展排污权跨区流转 、租赁试点 ,丰富排污权交易品种 ,扩大政府储备和交易规模 ,强化金融赋能 ,激发市场主体减排内生动力 。加快组建雄安绿色交易所 ,增强绿色发展动能 。(责任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林业和草原局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河北银保监局 、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省国资委)

三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推动 。成立美丽河北建设工作专班 ,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专班组长 ,有关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 ,专班办公室设在省生态环境厅 ,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日常推进和协调工作 。专班各成员单位 、各相关地方要提高政治站位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坚定不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强化组织调度 ,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责任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水利厅 、省林业和草原局 、省财政厅)

(二)强化政策支撑 。推动制订推进绿色发展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相关的地方法规 。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 、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制度研究和建设 。及时制修订重点流域 、重点行业 、重点领域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技术规范 。完善绿色低碳发展的经济政策 ,在财政 、税收 、价格 、金融等方面支持美丽河北建设 。完善绿色发展市场机制建设 。(责任单位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省司法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市场监管局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科技厅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河北银保监局 、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三)强化项目引领。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美丽河北建设实践 ,认真谋划并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工程 ,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 、重点河流湖库综合治理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应对气候变化 、土壤污染源头管控等重点项目 ,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美丽城市 、蓝天 、河湖 、海湾 、乡村 、田园等创建行动 ,绘就美丽河北多彩画卷 。(责任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自然资源厅 、省林业和草原局 、省水利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省财政厅)

(四)强化监督执法。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建立健全督察整改长效机制 ,确保全面整改 、彻底整改 。深化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将美丽河北建设目标任务纳入督察范围 ,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 。全面推行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执法 ,全面构建“日常不扰 、无据不查 、轻微不罚”的监管执法新模式 。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统一监督管理 ,严厉打击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 、负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责任的省有关部门)

(五)强化宣传引导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整合优质宣传资源 ,创新宣传手段,提升宣传品质 ,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 ,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广泛凝聚生态文明共识 。积极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等主题社会宣传活动,讲好美丽河北故事 。落实“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 ,引导公众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